发布私人健康信息用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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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AA(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案)是指保护个人健康信息隐私的联邦法律。总而言之,受保实体(例如,为提供保健服务而接受付款的诊所)在法律上有责任大力保护患者的机密性并限制使用该信息。IRB可以授予HIPAA在某些情况下使用此类信息的授权。

虽然这些数据不是为了研究目的而收集的,但它们通常确实构成了重要研究活动的丰富资源。因此,调查人员可以通过明确定义的流程从所涵盖的实体访问此类数据。这些程序旨在保护获得这些数据的个人的权利;IRB、调查人员和覆盖实体的角色是关键和严格的。这类研究活动往往属于以下三种类别之一,并受到多少不同的限制。

放弃同意和HIPAA

如果您正在填写HIPAA-1或HIPAA-2弃权(HIPAA-3包括同意),您还必须请求更改或放弃知情同意,以证明放弃获得同意的理由。请务必点击IRB提交指南文档上的“请求更改或放弃知情同意”,以确保出现适当的表格。

HIPAA-1

承保实体同意向调查人员提供去识别的健康信息数据。这意味着研究者绝对不能(也不会寻求)知道或确定任何个人的身份,这些个人的数据为研究提供了信息。被覆盖实体审查身份的手段包括从正式禁止到在数据发布给调查人员之前销毁用于组织数据集的任何类型的主密钥。有一些与身份相关的特定元素不能包含在这样的数据集中(见表1)。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则使用HIPAA-1表单向IRB注册,所覆盖的实体和调查员据此证明这些约束。

表1。不能包含在去标识数据集中的标识符列表。
的名字
社会安全号码
出生及/或日期;89岁以上人群的所有年龄数据(必须汇总到90岁及以上的单一类别)
医疗记录编号
入院和/或出院资料
健康计划受益人人数
账号
证书和/或许可证号码
车辆识别码和序列号,包括车牌号码
电话及传真号码
Internet协议(IP)地址和web通用资源定位器(url)
电子邮件地址
生物识别识别,包括指纹和声纹
设备标识符和序列号
全脸照片和/或可比照片
比州小的地理分区;如果超过20,000人,您可以使用相同前三位数字下的所有邮政编码(例如,971XX)。
任何其他唯一标识数字、特征或代码

HIPAA-2

受保实体同意向研究人员提供访问和/或发布私人健康信息,而从其数据为研究提供信息的个人那里获得授权(即同意)是不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调查人员可以获得受试者的身份。IRB必须审查研究计划,如果研究程序维护了受试者的权利,并且只使受试者面临最小的风险(即不大于正常日常生活的风险),则IRB可以放弃同意。因此,研究者清楚地解释研究过程如何保持这一基本目标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支持研究目标绝对必要的最少量的私人健康信息才能被访问和使用。即使分析的数据集不包括任何受限制的元素(见表1),由于研究者有权访问,这一途径也是必要的。如果这些条件适用,HIPAA-2表格必须伴随IRB审查的完全完成的提案。

HIPAA-3

受保实体同意向研究人员提供访问和/或发布私人健康信息,但必须得到其数据将为研究提供信息的个人的许可。在这种情况下,受保实体与调查人员合作,联系符合研究标准的个人(即招募人员),以请求明确许可将其健康信息用于特定的研究。在给潜在主题的任何通信中,必须突出说明所涉实体的作用和协作。IRB必须审查研究计划和许可请求(类似于修改后的知情同意),以验证研究程序维护了受试者的权利,并平衡了潜在的科学价值与潜在的受试者风险。如果这些条件适用,HIPAA-3表格必须伴随IRB审查的完全完成的提案。

HIPAA培训

IRB不提供HIPAA培训。请联系您所在学校和/或学院的院长询问HIPAA培训。

签名

在向IRB提交HIPAA豁免时,请确保您已获得适当的签名。对于太平洋大学内受hipaa保护的信息,请务必寻求您所在地区的隐私官的批准。

有关提交要求和时间表变化的问题,请联系您的学院或学校的IRB代表。